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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动态

2001-01-1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“精神赔偿”将不再雾里看花

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的《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具体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。这项司法解释的可操作性将大大增强:对生命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等精神利益受到侵害以及监护权、配偶权等身份权受到侵害的,都制定了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。

保姆有权说“不”

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草拟了全国第一部家庭服务业条例,预计今年可颁布实施。该条例草案明确规定,保姆有权拒绝为违法的雇主继续提供服务,有权为所受伤害向雇主索赔。该条例草案规定了保姆的权利,在六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继续提供服务,所属中介机构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:雇主不能提供约定工作条件的;雇主强制服务人员提供约定之外服务的;雇主对服务人员实施虐待的;严重损害服务人员人格尊严的;可能威胁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;雇主要求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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